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

散戶慎防「向下炒」陷阱

具一定年資的投資者或較資深的業內人士,對這個「大染缸」內的「向下炒」行為,絕對不感到陌生。理論上長線股價反映盈利表現,本來股票有升有跌,盈利前景被看好時,股價反覆向上,盈利前景被看淡時,股價反覆受壓,亦屬正常不過的現象,炒股票或投機皆屬於成年人的遊戲,贏或輸全是自己決定的結果,理應與人無猶,但很多時,影響入市或出市決定的因素眾多,普遍包括不負責任的相關消息,立心不良者或騙徒的走法律空隙行為-如某某公司公布「將有意向」收購或「將會」轉營消息,刺激股價上升﹔不少較「祈福黨」罪行嚴重得多的作姦犯科活動-如虛假交易,偽造文件及帳目,甚至一些如「天仙局」的上市活動﹔皆令股民甚至循規蹈矩的機構投資者感到萬分無奈。不過,最感無奈的要算是連股票交易本身的制度,亦令一般股民處於較不利的位置。 「向下炒」活動的成因,完全出自過時的股票交易制度環節。傳統上,所謂「向下炒」就是大戶或機構投資者,利用股票的拋空制度,先沽出一些股價被認為偏高的股票,其後再在低位入市補回。在香港,雖有一定數量被列作可合法拋空的市值較大的股份,但並非人人可以參與,至少很多普羅大眾不能拋空﹔其次,市值較小的股份,在不能拋空的制度下,大戶或「有心人」因持有大量貨源,一些熱炒股份,散戶便成為「向下炒」的即時犧牲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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